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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将“毒土地”善加利用

点击次数:1039次  更新时间:2014-10-15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工业企业搬迁后的污染场地再开发等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如何将这些“毒土地”善加利用?近日,由中国生态修复网、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2014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研讨会在杭州召开,国内近200名专家学者及相关主管部门负责人就此展开了讨论。 

    “从上看,污染场地的修复与管理有三个发展趋势,即管理精细化、修复绿色化以及协作分工化。”开幕式上,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李发生表示,“在这方面,中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李发生介绍说,今年219日,《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等五项相关系列标准与导则发布,514日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后的土地管理和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他认为这充分说明各级地方政府和国土、环保相关部门以及工业企业对污染场地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无论对于研究还是产业发展,均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
 
    研讨会上,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院副院长姜林探讨了国内外污染场地管理模式的演变及其优缺点,提出政府应充分利用风险评价优化修复策略和多证据的评估方法,降低修复成本,解决目前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中的保守性和不确定性。“现在的大问题是,这些过程导致我们很多的过度修复。”姜林说。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员侯红则从污染场地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档案建设方面,阐释了典型发达国家污染场地分类管理及其数据库建设的成功经验,提出构建污染场地信息管理平台。“我国的污染场地调查信息、风险评估和修复都有一定的开展,也积累了很多资料。但是都分散在各个部门或各个单位,从地方或是国家层面都缺乏系统的管理。”侯红强调。
 
    浙江省环科院副院长金均重点介绍了该省的相关经验。据介绍,自2011年开始,浙江省先后出台了一批相关法规和技术规范,开展场地污染风险排查工作。尤其是2013年以来,全省大力推进场地信息库建设的工作,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为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的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
 
    会上,来自上海、重庆、江苏等省市的专家都各自介绍了本地经验。与会者还讨论了国家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系列标准导则实践以及污染场地政策管理、排查、风险控制及产业发展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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